下班回家,吃着晚饭,听到老婆教训女儿,说又默错了好多字,而且是一错再错,早就订正过的。心里不觉也烦起来,便很严厉地说“以前没有罚抄,所以你记不住”,当下就下令女儿罚抄。
说是罚,其实也就是意思意思,挑一个字让她写100遍而已。与我们以前所领教的罚抄相比,那简直是天上地下。就我而言,我根本不赞成任何罚的手段。总想找一些原因,以便对症下药。
细细想想,不禁有些心疼女儿。因为女儿有她喜欢的方面,比如数学、空间、逻辑这些,她对喜欢的内容自然学得不错,既超过同龄人,也超过我们的预期。而语文、写字这些,恰恰是她根本提不起兴趣的一面。
这是晚饭饭桌上的插曲,晚饭结束后,女儿乖乖去罚抄了,我则收拾碗筷。这时候老婆轻轻跟我说“女儿这是怎么回事呢?写字老错,怎么也改不了。”
现在女儿不在面前,不必拿出很严肃的一面,也不必说什么罚不罚的。我就说:“每个人都有在意与不在意的方面吧,你不如她的地方也有,你没兴趣的事自然逼你也没用。”
这一说,我就想到另一个插曲来了。也就在几分钟前,在饭桌上,我说到明天的活动。我们中吴网带几十个人去西太湖参加“帐篷音乐季”,大家搭帐篷、烧烤,夜里还住在那里。老婆一脸鄙夷的神色,说这些人怎么高兴的。从她的脸色上看,好像帐篷露营是多么不屑的一件事似的。我当然很生气,立即就回了她一句,说“你让我怎么批评你才好?一个月前,几十个人跟着我冒雨在溧阳露营,在你眼里他们都是有病吗?”老婆立即摆手说“好了好了,不要说了。”后来就没再说下去。
我当时不继续说下去,主要原因是小孩还在面前,就我而言,我其实还有好多话要讲明。我觉得,任何人都是一座灯塔:照得见别人照不见自己。老婆喜欢做蛋糕、做豆腐,再难再烦也要去尝试,找出种种理由来证明自己做的事情有多么必要。而对于不喜欢的帐篷露营,则一说起就满脸鄙夷与不屑,似乎几十个跟着我出去的人个个都是102里逃出来的。这跟女儿喜欢数学、不喜欢语文不正是一样的事么?
不同的是,大人有话语权。我们经常说,当你想做一件事时,你总能找到一千个理由来证明它是必须做的;当你不想做某件事时,你总能找到一千个借口来证明它是不值得做的。小孩也有自己的喜好,惟一的区别是小孩没有话语权。
大人可以喜欢这个讨厌那个,小孩子不允许偏科,因为小孩必须接受大人规定的考试。谁给过小孩话语权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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