痛打落水狗之二:论“警察形象”
发表时间:2009-03-17 16:04:00 关键词:警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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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日之前,五星派出所的两位警察叔叔亲自登门拜访汤兄,并告诉汤兄“警察也是有形象的”。果然,警察还是相当地有形象的,这种“有形象”表现在昨天涉及此事的两个帖子在论坛的无端消失中。
一帖是反应五星派出所王(黄?)姓警官私改花园并阻挠执法的事件、另一帖则是笔者写的《论“发帖内容与事实不符”》一文。前者被删得彻彻底底,后者则被打入冷宫。
对于前者被删的命运,我们早有预料。在论坛上删除与警察有关的帖子(感谢信、表扬信除外),这不是第一个也绝非最后一个。原因无非就是 “未经确认”、或“此话题不讨论”。及时删帖以阻止消息传播,已经成为维护警察“形象”的最佳途径。然而警察叔叔们似乎忘了,本市市长王伟成先生曾经就网民的质疑写过一个帖子来澄清,还事实以真相。并由此受到了市民及全国各大媒体的高度称赞。这位王(黄?)警察为什么放着现成的模范不学,偏要背道而驰,以“未经确认”为由删除,防民之口呢?这岂不是让笔者更加深信此地无银300两?
在我等草民眼里早已没有形象的警察,居然时刻将“形象”二字挂在嘴边。在“和谐”二字渐成网络贬意词的今天,您就别再糟蹋“形象”二字了好不?
回想起《论“发帖内容与事实不符”》那篇文章,笔者耳边似乎还回响着领导的谆谆教悔:警察的确有错误,但你也不要抓住不放。笔者不清楚领导的这句话是警察要传达来的“他意”,还是领导本着爱护下属所表达的“本意”。但,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,笔者始终觉得,警察如果真的要形象的话,就应该拿出点承认错误与改正错误的勇气及诚意来。有一句话送给五星派出所的警官们:尊严是靠自己争的,不是别人施舍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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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9-05-01 15:49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