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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有“老爷”路过
发表时间:2006-04-04 23:17:35 关键词:民主,理性,批评,官本位

  我从家里去单位上班要先往西行500米左右,然后右拐弯沿常漕路往北。今天上路后,发现这条平时几乎没车子的路上居然堵起来了。
  难道前面出车祸了?我想即使是车祸,我这身形矫健的脚踏车从中通过应该没问题,于是我从汽车的缝隙里往前挤了一下。到了前面才发现,前面直挺挺地站着两个大盖帽。不仅脚踏车不能过去,就是行人也不能走。对面,由西向东的路口也堵了,同样站着几个大盖帽。——只有南北方向畅通无阻。
  就在我停在那儿等的时候,我身边有几个老大妈竖着脖子看着南方。一会儿,一位大妈说:“来了,就是那车子。”这时,几辆车子由南向北飞驰而过,其中有几辆车的顶部装了警报器,只是它们都没有鸣叫。
  就在那几辆车通过时,我身边的汽车已经发动了引擎。待那几辆车过去后,大盖帽向我们轻轻一挥手,然后转过去P股朝着我们。原本堵住的大量车子和行人便一哄而散。我也开始了向北的行程。
  十分钟以后,我骑到新312国道时,顺便往两侧看了看。新312国道的堵车大队依然一眼望不到头。也不知几时才能完全恢复通畅。
  曾经有人在网上质问过这种现像,他说“法制社会人人平等,我国算法制社会吗?”立即有人出来反驳,说法制社会也不是绝对的平等,要么“公平第一、兼顾效率”,要么“效率第一、兼顾公平”。他认为,庶民让道给官老爷先走只是为了效率,与平等无关。
  粗一看,这种说法挺有道理。但是细想来,这些论点是经不起推敲的。
  就算官老爷的效率要让千万庶民停下来保障,那么119、120等车也是有道路优先权的。我们一次次看着119、120的车在尖叫声中爬行,却从没见到哪一个大盖帽出来为他们的效率提供保障。若是碰上堵车,它们就只能独自哀号,望路兴叹。
  “官老爷”办事效率要求高,自然不是我等“庶民”可以相比,把我堵在路边让官老爷先走我本不该有什么意见,因为即使我一天不上班,也不能耽搁官老爷的一秒钟。他们的时间的的确确比我的时间要珍贵得多,只可惜的是,给官老爷让道的本意恰恰不是因为效率,而是因为根深蒂固的“官本位制”。至于“效率”,那只是个巧合,或者说借口。
  “官本位制”并不一定就是错,但是不敢承认却是彻彻底底的虚伪。当不计其数的农民工讨薪无门的时候,有一位农民工因为当朝宰相亲自过问而拿到了工资。这一件事情被我国的正规新闻媒体以正面的角度报道了,媒体工作者一定想借此歌颂当朝宰相是何等的“爱民如子”。可惜的是,在明白人眼里这则新闻完全起了反作用。
  我认为,在“法制社会”里,农民工讨薪的案子只应有两个结果:要么证据确凿,农民工胜。要么证据不足,农民工败。但是在“中国特色的法制社会”里却出现了第三种情况——国家领导过问,农民工胜。这样的事件还大张旗鼓地“召告天下”,不正是向天下人宣布“中国特色的法制社会”里权大于法么?
  新的问题来了:“官本位制”是当朝政府制定的么?不是,是千百年来积累的传统。即使当朝政府想改变,也没那么容易。从这层意义上说,我完全没有理由责问当朝政府。但是话又说回来,历史上的官本位制是合法的,历朝历代的法律都规定了官老爷比庶民高贵(“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”只是留在口头上,森严的等级制却是写进法典的),而当朝政府不一样,他们一边享受着传统赋予的高高在上的权力,一边却打破传统标榜着自己是人民的“公仆”。我真真痛恨的不是他们高高在上,而是他们高高地竖起了一块“贞节牌坊”。
  摆在当局面前有两条路:一是修改法律以保障他们临驾于百姓头上的威风,可惜他们不敢;一是修改作风以真正做到万事民为先,可惜他们不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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